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国资处、设备处、后勤管理处要求各部门、各学院对近几年岗位调整、离职、退休人员领用的资产及时做好资产调拨、交接、接管工作,确保资产领用人、资产存放地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一致。
岗位调整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原部门领用的固定资产,需本人提出申请,并经资产调出部门(学院)领导同意,由调出方资产管理员填写资产调拨申请表(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调出方和调入方需对调拨资产的信息认真核对和确认;资产调拨手续完成后需要将资产调拨申请表送一份到设备处(教学部门)或后勤管理处(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要完成资产调拨流程:1、调出方:发起新流程――资产调拨――填报相关――提交、完成;2、归口审核意见;3、资产调入方同意接收。
离职、退休人员领用资产的管理工作。离职、退休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所在部门、学院要主动核对他们保管、领用的资产情况,积极做好资产的接收工作。离职、退休人员领用的固定资产中出现有帐无物的情况,需要当事人说明原因,相关人员证明、部门领导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原件部门留存、复印件送归口审核部门和国资处各1份)。资产接收工作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调拨流程可以完成。
请各部门、学院资产管理员认真做好近几年岗位调整人员固定资产调拨和交接工作。1、各部门和学院资产管理员要主动联系调出人员核对名下领用的资产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资产的调拨手续或交接工作。2、岗位调整人员领用(保管)的资产调拨、交接工作要求在2018年4月底完成,5月份国资处会同设备处、后勤处对这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2018年度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国有资产管理处
设备处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