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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校教职工医疗共济补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23

关于2018年度全校教职工医疗共济

补助情况的公示



各基层工会,各部门、学院:

2019520日下午,扬州职业大学教职工医疗共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2018年度教职工医疗共济补助情况,现将会议决定公示如下:

1.2018年度补助比例:重大疾病补助比例:65%;一般疾病补助比例45%,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522日—28日。如有疑问,请在529日之前到学校卫生所解释说明;

2.2019年,学校财务处仍将在工资卡上代扣医疗共济资金60元(全年);

3.如果本人不愿意参加学校的医疗共济,请在529日之前提供个人书面材料,报学校工会和卫生所备案。

联系电话:

工 会:87697085

卫生所:1390145334563345,唐进明

扬州职业大学教职工医疗共济工作领导小组

201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