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省级高等教育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的通知
苏教高〔2008〕3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建设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的通知》(苏教高〔2008〕4号)精神,我厅在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基础上,遴选确定了2008年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51个,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建设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旨在支持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实践教学、管理机制等方面开展实验,勇于创新,努力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优势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着力构建面向各类学生、多样化的江苏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应按照申报方案安排基地的建设经费,省教育厅将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经费补助。请各校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实践,努力提高基地建设效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08年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名单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