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实训室的安全管理,防止实训室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训室工作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人文学院实训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训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拟进入实训室的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留学生。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三条实训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增长实训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实训室安全准入应至少包括三个阶段:
(1)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训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训室安全事故案例,时间2~4小时。
(2)自主学习:通过“实训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页面,可以浏览系统中全部的PPT、制度、习题等,完成安全知识的自主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
(3)在线考试。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实训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小时,总分100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90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以最高得分计成绩。
第三章适用和实施
第四条新入职的教工应在人事师资部安排的新教师培训阶段接受有关实训室安全的教育,同时,应登录“实训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并考试合格。此外,教工入职后还应定期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训室安全培训。
第五条新生必须完成实训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方能进入实训室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后,学生方可进入实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