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
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检查的通知
校设字(2017)3号
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实训室的管理,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推进实验实训室绩效考核工作,结合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现决定对各教学单位的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维护状况及使用环境进行检查。
1、检查内容:(1)各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登记确认表的核校(名称是否规范,地点是否准确;分类是否合理等);(2)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登记薄记录情况、仪器设备维修维护情况);(3)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环境、危化品存储、仪器设备操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2、检查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12日。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8日,各教学单位自查;第二阶段:5月8日至5月12日由设备处会同督导室抽查。
3、请各学院做好自查工作,在5月3-6日将纸质自查表送至设备处,电子档发至531683116@qq.com邮箱;接到抽查通知时,学院安排分管院长和实验实验室主任参与检查。
附件:《学院(单位)实验实训室自查表》
设备处、督导室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