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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实训基地主任会议反馈意见及配置实验实训场地用灭火器的通知(校设字【2018】3号)

各学院、各实验实训基地主任:

315日,设备处召开了实训基地主任会议,根据会议精神,请各学院、各实训基地主任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对照315日工作年会中实验室介绍门牌实物样板,以及会上所发实验室门牌信息反馈表,提出宝贵修改建议,并与410日前上报设备处。(门牌样式电子版已发至设备处工作群)

2、各实训基地主任,按照315日工作年会中要求,结合2017年绩效考核实际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将2017年试行的实验实训室绩效考核文件反馈意见在410日前上报至设备处。

以上两项工作如无反馈意见也需上报,上报内容填写为无修改建议。

为做好实验实训场地的消防工作,接保卫处通知,要求各实验实训室需配置数量充足且未失效的灭火器。请各位实训基地主任排查过期灭火器,并根据实验实训室的防火要求,规划灭火器数量,将最终需添置灭火器数量和地点统计后上报保卫处。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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