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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期中检查与自查工作的通知 校设字(2018) 10 号

各学院、工程实训中心:

设备处、督导室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日常规范管理和安全工作,促进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提高,为实验实训室管理与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将开展期中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主要内容

1.规章制度;2.安全管理;3.实验实训室管理;4.物账与档案(重点检查近三年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5.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等)。

二、 检查工作安排

1.各学院、工程实训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实验实训室自查表(见附件),由学院盖章后报设备处赵子剑老师(崇德楼103室,手机号码13773581555短号61555)处,上报截止时间20181121日。

2.设备处、督导室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以及各学院、中心反馈的自查情况,对相关学院、工程实训中心进行抽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实验实训室期中自查情况记录表

设备处、督导室

20181022


自查表下载见文末附件

学院(中心)实验实训室自查表

检查日期学院(中心)盖章处

序号

检查项目

自查内容

得分

小计

设备处复核意见

备注

规章制度

1.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齐全(40分)

2.大型设备操作规程齐全(40分)

3.学院检查制度齐全(20分)

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20分)

2.安全标识齐全(10分)

3.应急预案完备,危化品存储领用规范(30分)

4.实验实训室对外开放管理符合规范(20分)

5.需年检设备按时年检,安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20分)

实验实训室管理

1.门牌齐全、正确,实验室简介信息是否提交(20分)

2.环境整齐清洁,无杂物及安全隐患(20分)

3.环境文化建设美观,有内涵(20分)

3.仪器设备保管符合要求(40分)

物账与档案

1.资产标签完整(10分)

2.台账齐全,账务清楚,有专人管理(20分)

3.三簿记录完整(20分)

4.新建实验室、新购大型设备调研资料与论证报告齐全(10分)

5.特种设备年检与维护档案齐全(10分)

6.设备技术档案完整(重点检查近三年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20分)

7.安全检查记录完整(10分)

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等)

注:抽查时如单个实验实训室检查项目出现问题,则扣条目总分,如无该条目,则由设备处折算,备注中注明无。


10号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期中检查与自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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