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查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的通知 (校设字 [2018] 12号)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
各学院、工程实训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和12月4日教学工作例会会议精神,请各学院对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认真排查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并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两张表均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保存,一份交设备处赵子剑老师(办公电话87090507手机短号61555),上交时间2018年12月12日前。
设备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