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为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为避免发生气瓶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我校气瓶安全管理,学校决定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瓶专项检查范围
全校涉及气瓶使用的实验实训室。
二、气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2024年3月1日—3月6日)
各有气瓶的学院根据《气瓶专项检查表》(附件1)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以有气瓶的实验实训室为单位填报完成《气瓶专项检查表》。同时,各实验实训室填报《XX学院气瓶台账》(附件2),上报学院。
2、建立气瓶使用台账(2024年3月6日)
各学院汇总各实验室提交的《气瓶台账》和《气瓶专项检查表》,并参照《气瓶专项检查表》对本单位气瓶安全进行检查,核查气瓶台账和气瓶专项检查表填报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并于2024年3月6日下班前将台账和检查表上报至设备处612办公室,学院自己留存一份于安全工作档案中。
3、学校检查(2024年3月7日、8日)
设备处根据各单位自查和上报材料情况,对各相关学院进行检查。
三、气瓶专项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长:刘荣成
检查组成员:陈昱村、汪浩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项检查工作。
附件1《气瓶专项检查表》
附件2《气瓶台账》
设备处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气瓶专项检查表
实训室实验室名称:(楼栋)房间号: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标准 |
是否符合 |
采购 |
1 |
实验室所有瓶装气体(或液体)的供货方都具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可提供所售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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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账应与实物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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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 |
3 |
在检验周期内使用(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5年;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2年;液化二甲醚钢瓶,4年;其他钢瓶,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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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其连接管路采用无缝钢管且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检验周期通常不超过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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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体外观 |
5 |
所有气瓶的瓶体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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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所有气瓶的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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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存放 |
7 |
所有气瓶均有防倾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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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空气瓶应有标识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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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气瓶应避免阳光直射,保持通风、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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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热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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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分室放置、设置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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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 |
12 |
所有气瓶应悬挂黄色安全标签,应在相应位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者应经实验室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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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气瓶使用过程中有人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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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气体管路连接和铺设规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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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有余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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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关闭气瓶时,应先关闭总阀,再距离总阀由近到远依次关闭所有阀门,管路内不能憋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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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整改方案及预计完成时间(如空间不够可另起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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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检查日期: 年 月
附件2:
学院气瓶台帐
填报时间: 学院盖章处
气瓶类别 |
数 量 |
实验实训室名称 |
存放地点 |
管理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存在安全隐患 |
注:每个实验实训室每种气瓶填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