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接校学生处有关通知,2018-2019学年度我院国家助学金工作正式开展,现将评定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有个人日常消费水平和申请资助理由不吻合、拥有价高的装饰品、手表、电子产品等、夜不归宿、酗酒滋事、吸烟、沉溺网络、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等不良行为者不得申请;
6.普通大专性质的在校生均能参评。
二、助学金标准及发放办法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各班级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排序评定资助等级,确定资助名单时还需要考虑其他资助工作,尽可能惠及更多的困难学生。
三、评定办法
1、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各班在开始申请前必须召开感恩诚信主题班会(需提供)。拟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表》(需提供),班主任为测评组长,组织奖助学金测评小组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班级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议(需要提供评议会议记录),初步确定资助的学生及资助等级后上报学院。
2、审核、公示。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情况、结合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组织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和等级,名单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评议审核小组通过。
3、录入系统。将申请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中职大和教院系统, “学生账号”一栏可不填。各项信息审核无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定不能错)后由系统上报学校审核,《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表》由学院存档。为了各项资助工作有计划的进行,老生学院录入系统时间截止10月1日,18级和15级新疆班学生学院录入系统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1日。
四、有关要求
1、要按照《扬州职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成立评审工作组,班主任要主持召开全班同学会议,将申请条件和评选办法传达到班级每一名学生,并按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申请审核本次评议认定和助学金发放工作。
各学院要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困难,自强不息,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2、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各班级助学金评选工作进行检查,对在评选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该班级下一年度助学金额度。
3、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骗取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并转各班级: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已下达,现将评定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有夜不归宿、酗酒滋事、吸烟、沉溺网络等不良行为者不得申请;
6.上一学年有违纪处分或课程成绩二门及以上不及格者,需经学院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学生有所认识并提出改正及改进意见后,方可申请。
7.普通大专性质的在校生均能参评,五年一贯制性质的只有四、五年级学生能够参评。
二、助学金标准及发放办法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各学院按照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定资助等级。
三、评定办法
1、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拟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表》,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奖助学金测评小组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班级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资助的学生及资助等级后上报各学院。
2、审核、公示。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金额和名额,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情况、结合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组织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和等级,名单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评议审核小组通过。
3、录入系统。各学院按照额度计划表分别将申请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中职大和教院系统, “学生账号”一栏可不填。各项信息审核无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定不能错)后由系统上报学校审核,《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表》由各学院存档。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0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学生工作部复核,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分2018秋学期和2019春学期两次发放。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扬州职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成立评审工作组,班主任要主持召开全班同学会议,将申请条件和评选办法传达到班级每一名学生,并按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申请审核本次评议认定和助学金发放工作。
各学院要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困难,自强不息,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2、学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进行检查,对在评选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学院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该学院下一年度助学金额度。
3、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骗取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附件:
1、2018年国家助学金学院额度计划表。
2、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表(纸质表可到学生工作部领取)。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