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扬州职大体育文化周八人制 足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承办单位:扬州职业大学体育学院
二、竞赛时间:
2015
年4月
8日—17日
三、参赛单位:扬州职大各学院足球队
四、参加办法:
(一)、凡我校全日制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报名顺序根据报名时间先后排列。
(二)、
每队报领队1
名(学院团委书记),球队经理1
名(
限女生)
,球队队长1
名,队员最多15
名。
(四)、建议各参赛单位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五)、于
2015
年
4
月1
日下午4
:30
在图书馆十楼会议室召开各队经理、队长联席会议,不参加球队以弃权论处。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球员
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身体健康,进校及年度体检合格。
(二)
、每个球队报女生经理一人,主要负责场外管理与后勤服务,以及与组委会的联系。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根据球员年龄特点和比赛特性,特别规定:
禁止冲撞和对抗铲球,若在比赛中有此类动作和行为裁判员将立刻吹停比赛,并根据情况进行判罚。
(二)、比赛采用
8人制。比赛中每队可以替换五人。队长要佩戴标识。
(三)、比赛采用杯赛赛制进行
,分组循环后取两名交叉淘汰制,奖励前八名。
(四)、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
3分,负一场得0分,平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比赛中,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C、红黄牌少。
(五)、比赛时间:每场比赛分二节,每节
3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六)、禁止铲球动作,每出现一次铲球动作黄牌警告一次。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黄牌一直计算到最终比赛结束(组委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比赛中,无论什么情况下,动手打架则取消球队比赛资格。
(七)、比赛按规定开始时间
15分钟后或在比赛中一个队场上队员人数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终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比赛时,球队因球队自身原因拒绝参加或继续比赛,经组委会劝说无效,时间达到或超过15分钟,视为罢赛。当场比赛比分按该球队弃权处理,同时组委会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利。
(八)、如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
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九)、每队必须备有
2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全队(除守门员外)的服装颜色必须统一,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且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必须一致。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十)、场上队长必须自备
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十一)、球员不允许穿带钢钉或硬塑料钉的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带护腿板。场下队员及教练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
(十二)、比赛采用
5号球。
(十三)、每场比赛开始前
30分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的8名队员名单,每场比赛替换队员人数不限,队员一经替出在同一节中不得复入。
(十四)、各参赛单位一经报名,必须参加比赛,不得无故退出。否则,不退还参赛费,并酌情扣除比赛保证金。弃权球队酌情扣除保证金,罢赛球队扣除全部保证金。若比赛中无违规违纪现象,赛后退回全部比赛保证金。
七、录取名次、奖励及计分办法
(一)、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奖励锦旗一面。
(二)、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二支,各奖励锦旗一面
。
八、裁判长、裁判员由我校足球协会与各球队协商聘请,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5
年扬州职业大学足球比赛报名表
学院:领队:经理:
领队联系方式:经理联系方式:
说明:1.球衣号对应参赛运动员直到比赛结束,赛程中不得更改号码。
2.
该表须在20日前交图书馆十楼体育学院办公室丁老师处。
3.
各队比赛时运动员需交学生证,一场比赛后退还。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2015
年3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