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首页学院动态院部动态
2017年体育文化月排球比赛规程

2017年体育文化月排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扬州职业大学体育学院
二、承办单位:
扬州职业大学体育学院、团委、各学院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7年4月5日 4月11日,文昌校区排球场
四、参加单位:
各学院学生代表队
五、比赛办法:
1.比赛分A、B、C、D组(3月29日中午12点田径场办公室抽签决定),第一阶段单循环,第二阶段小组第一名交叉决1-4名,小组第二名决5-8名。
2. 比赛判罚按照最新2013-2016年排球竞赛规则执行,不执行场上自由人和技术暂停,每局比赛队可暂停一次,场上队长无权暂停,需教练员到场请求。
3.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15分。采取男女混合比赛方法,替换队员时男女位置可互换,但必须保持场上男女4:2比例。
4. 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C值高者名次列前,C值相等,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仍相等,则依据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最后名次。
(C值=总胜局/总负局,Z值=总得分/总失分)
六、报名和参加办法:
1.各学院代表队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一名,男队员8名、女队员4名。
2.各学院代表队报名表须填写清楚,于3月22日前送交田径场办公室赵丽娜处。
3. 各代表队需穿着同颜色的比赛服参赛。
4.根据比赛日程,各参赛队准时参加比赛,迟到十分钟作弃权处理。
七、运动员资格:
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的在校在籍学生
八、裁判员:
体育学院教师担任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比赛录取前八名,发给奖状。比赛队按照名次分别获得9、7、6、5、4、3、2、1分,得分双倍积分计入2016年扬州职业大学体育文化月总分。赛会设2支道德风尚球队,设8名道德风尚运动员。
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赛前各院代表队请认真学习排球竞赛规则,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利于比赛和谐顺利进行。
扬州职业大学体育学院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2017年扬州职业大学排球比赛报名表
学院: 领队: 教练员:

姓 名
性 别
号码
学 号
健康状况
备 注

领队联系方式: 教练员联系方式:
说明:1.球衣号对应参赛运动员直到比赛结束,赛程中不得更改号码。
2.各队比赛时运动员需交学生证,每场比赛后退还。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2017年3月 日
【2017-02-2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