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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文化月排舞比赛竞赛规程

2017年扬州职业大学体育文化月排舞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 比赛时间:4月12日下午
(二) 比赛地点:体育馆
二、 参赛单位:
各学院学生
三、 报名要求:
(一) 每队可报领队、教练一人;
(二) 报名人数12—16人
(三) 报名表需加盖学院公章,报名后不得更改;
四、 比赛曲目:
1、《幸福排舞》
2、《帕西费根》
五、 竞赛办法:
(一) 评分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6全国排舞评分规则》评分。
(二) 比赛音乐:
音乐由组委会提供
六、 录取名次与奖励:
根据参赛队伍录取
七、 报名
1、 报名:截止日期3月22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 联系人及电话:刘绚丽老师 15252758155
八、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的规定执行。
九、 裁判员:
裁判员由体育学院担任。
十一、各参赛队需要根据大赛规程要求报名参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将通报严肃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7 年“扬州职业大学体育文化月排舞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领 队: 电 话:
教 练: 电 话:
序号
姓 名
性别
班 级
电 话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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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