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工作考核量化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办法 |
备注 |
| 1.教学工作(65分) |
1.1教学资料管理 |
3 |
学院教学资料建档规范完整,教学运行各种计划、安排、资料及时汇总上交,得3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1.2教务管理 |
5 |
每专业申请调整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数不得超过2门/学期,得2分;学院调停课总次数不超过人均2次/学期,得3分;教师因私调停课次数超过2次/学期者,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凡在学校抽查、督导听课及学生座谈会中反映有私自调停课者,一经核实,该项得0分 |
1、调停课按课表安排的次数;2、因公调课需附证明。 |
| 1.3教材选用与征订 |
3 |
教材选用制度执行严格,高职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选用比例高,得1.5分;征订及时,无错漏,得1.5分 |
查阅学院申报材料 |
| 1.4校内实验实训室管理与绩效 |
25 |
查阅相关材料与现场检查 |
用《扬州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室管理 与绩效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折算得分 |
| 1.5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基地建设 |
6 |
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学院有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成立顶岗实习等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组,有校外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并按规范有计划组织实施,得2分;建有顶岗实习等校外实践教学的学生档案,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有期初、期中、期末检查记录,得3分;每个专业建有相对稳定的实践基地3个以上,每学年校企积极开展交流活动,得1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1.教学工作(65分) |
1.6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
6 |
学院教研室主任以上干部听40岁以下青年教师课每学期6次,并有指导记录得2分;青年教师听课每学期3次/人,得1分;按要求开展教学研讨课(公开课、示范课)活动得1分;积极组织学院教师参加教育信息化技术培训,得2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1.7毕业设计(论文) |
5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范,组织机构完善,得1分;选题科学合理,有完整的学生开题报告书、毕业设计任务书、中期自查表、毕业设计情况分析表、成绩汇总表等资料,得4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1.8考试管理 |
3 |
试卷审批完整规范,出卷按时并规范上交笔试试卷,得2分;考风考纪优良,得1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1.9网络教学平台建设 |
4 |
积极建设网络课程,学生选课人数不小于15人,且学期内添加教学材料数+学生递交作业数>0,得1分/门,最多得4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1.10状态数据填报 |
5 |
状态数据库信息填写及时、完整、正确,得5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2.教学质量与监控(15分) |
2.1教学秩序 |
3 |
按督导简报公布的平均到课率相对排序:前7名得3分;8-14名得2分;15名及以后得1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2.2学院二级督导 |
1 |
指导教研活动,深入实践性教学,主导教风学风建设,对教学技能不全面的教师帮扶,并及时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得1分;上述工作略有欠缺,能及时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得0.8分;欠缺较大,仅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得0.5分;工作未能正常开展,未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得0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2.3班级信息员 |
2 |
学院各班级信息员定期报送班级教学情况信息,信息要具体,根据班级的报送率相对排名:前7名得2分;8-14名得1.5分;15名及以后得1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2.4期中教学质量问卷调查 |
2 |
按时按要求填报、填写内容认真得2分;不及时但按要求填报、填写内容认真得1.5分;按时填报、填写内容马虎,得1分;不及时不按要求填报、填写内容也马虎,得0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2.5期末评教评学组织 |
2 |
按照师生参评率:学生、教师、领导等按时并保持参评率在95%以上得2分;90-95%得1.5分;85-90%得1分;85%以下得0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2.教学质量与监控(15分) |
2.6评教中各学院教师平均分排名 |
2 |
按照上学年排名:前7名得2分;8-14名得1.5分;15名及以后得1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2.7试卷、作业、备课教案等督导专项检(抽)查 |
3 |
分组对各项检查的符合规范、及时等情况进行单项打分,年终按照学院总得分排序:前7名得3分;8-14名得2分;15名及以后得1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3.教学研究(20分) |
3.1教材建设 |
5 |
以第一主编完成得4分,以联合主编完成的得3分,参编得1分;校企合作开发校本教材得2分;获省级重点教材项目4分。最高得5分 |
学院报送汇总表及教材封面、版权页等的复印件;校企合作开发校本教材立项申批表。主编教材与省级重点教材项目不重复计分 |
| 3.2教改课题 |
5 |
获省级教改课题立项4分/项;获校级教改课题立项2分/项。最高得5分 |
提供立项文件 |
| 3.3教师参赛 |
5 |
获省级教学比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参加校级教学比赛获奖得2分/项。最高得5分 |
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提供获奖文件 |
| 3.4教改论文 |
5 |
学院人均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超过全校的平均数,得2分,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分/篇。最高得5分 |
提供论文复印件 |
| 4.附加分项目(得分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4.1质量工程项目 |
9 |
获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分别得8分/项、6分/项,在建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通过年度检查或验收分别得5分/项、4分/项,获得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得3分/项。最高得9分。 |
主要指专业、课程、实训基地建设等。提供国家级、省级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或验收结果报告 |
| 4.2教学成果奖 |
9 |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得9分,二等奖得8分;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得8分,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6分;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得5分,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 |
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提供获奖证书 |
| 4.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
5 |
考核上一年结果: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得5分/项,二等奖得3分/项,三等奖得2分/项,优秀团队得2分/项,最高得5分 |
根据省厅文件 |
| 4.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4 |
省级每项结项得2分,累计不超过4分。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题项目扣0.5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4.附加分项目(得分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4.5技能竞赛 |
8 |
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得6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4分;获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获校级技能大赛奖项最高得2分。 |
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 |
| 4.6校内实验实训室管理特色 |
4 |
创新实验实训室建设或管理模式、方法和机制等得1分,自行研制并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或为企业研制新设备或新工艺、或利用实验实训室开展社会培训服务得分为研制设备市场价格或培训服务费除以2万×3分(以协议、实物、到账经费为准,最多3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 4.7学院特色工作 |
5 |
指学院人才培养(不属于本量化指标考核范围)工作有独到之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学校遴选学院特色工作不超过5个 |
学院提供材料 |
| 注:1.完成临时交付的学校其他重要任务;2.年度内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的一票否决,该考核指标得分为零;3.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满分以57分计;4.计算机信息基础学生进校后第一次参加省考的一次合格率达70%以上,信息学院可得附加分3分;5.英语应用能力学生进校后第一次参加省考的一次合格率达70%,外国语学院可得附加分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