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表彰大会在南京召开,我校是148个受表彰的单位之一。
2006—2010年期间,按照省教育厅的“五五”普法要求和扬州市委市政府“五五”普法规划,我校把实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教育工程来抓,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师生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转变了观念,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以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
学校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中层干部和“两课”教研组长、班主任、学生会干部,以及学校法律顾问组成,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普法、学法、用法的相关制度。学校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法活动,坚持每双周二下午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校长信箱中的各类信息并反馈;举办新教师培训班,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开展党员干部党校学习班,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日组织教职工学法活动;学生通过入学教育、“两课”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团校等开展普法学习教育。学校成立了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学生生活管理委员会,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推行了班主任助理工作制,选拔100多名学生党员担任大一班主任助理。在校报上开辟了文明课堂,在宣传橱窗设立了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文明礼仪等专栏。同时,每学期对学生进行德、智、体量化考核,定期进行知法、守法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等鼓舞学生。每学期请公安部门领导到学校给学生作法制案例分析情况的报告,与邗江消防大队、邗江城管局开展共建共育;与学校所在的社区紧密配合,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派出一支巡逻队在生活区、教学区进行定点定时巡逻,确保校园平安。
五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园林式校园,学校食堂获得江苏省“百佳餐饮企业”称号,扬州市县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集体,扬州市公安局评为治安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