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规定,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请各学院、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办公室教务处
2019年3月27日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