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系2010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08、09级各班班主任:
根据院学工处统一部署,从即日启动2010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该项工作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班级、班主任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申请学生信息统计、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等工作,以确保我系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园林园艺系
二�一�年四月六日
第一部分 政策解读
以下内容摘录自《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教助〔2008〕9 号)。
一、生源地贷款的性质。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简称“开行江苏分行”)委托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简称“代理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
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
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四、生源地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
五、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财政对其在校期间的生源地贷款利息全额补贴(划拨给银行)。
借款人全额承担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之后发生的利息,并于学生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本金。贷款利息每年12月20日结算一次,若有提前还款则仅收取所还本金实际发生的利息,不加收其他费用。
六、
借款人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生源地贷款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省内高校非毕业班学生,由学校学工处统一打印贷款证明并加盖公章);(2)填写清楚的贷款申请表;(3) 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和1名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在校生)或录取通知书(新生);(4)学生在代理行开设的金融卡或存折账号。
第二部分 工作流程
一、具体流程:
1
、广泛宣传(4月7日―4月9日)。各班级要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宣传助学贷款的“信用担保”特征,帮助学生树立良好个人信用。
2
、学生申请(4月7日―4月12日)。4月12日前,
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已经贫困生建档)的江苏省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拟申请贷款的学生填写《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用黑色签字笔书写,表格上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班主任处。
3
、班级初审、汇总与信息录入。(4月12日―4月13日)各班级完成本班《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的初步审核工作,班主任签字审核后,按照《学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汇总表》(电子版),组织信息录入。(电子表格统一从园林园艺系网站上下载,具体录入要求附后)
4
、年级辅导员汇总、复核。(4月14日―4月15日)各班级将纸质、电子版本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由年级辅导员汇总并复核后,发至
yzhztqz@126.com或87015684@qq.com。并提交纸质材料。
5、根据学院下达的指标,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确定我系2010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金额。(时间待定)
6、系部审核通过后,将拟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系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做好拟申请学生信息采集的再次核对。
7、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数据上传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时间待定)
8、省厅审核通过后,学生处统一打印贷款证明,盖章后发放到各系,由各系发给相关学生。
9、学生持学校出具的贷款证明、学生证、身份证等材料,与学生家长到户籍所在地的经办网点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10、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发放贷款,汇至我院学费收缴账户。
二、相关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帮助高校扩大资助面、提高资助力度的有效措施之一,各班级、班主任要指导学生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确保贷款、还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各班级、各年级要本着“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贷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贷款学生的校内资格审核、信息录入和材料上报等工作,确保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进行。
3、各班级、各年级在进行贷款资格审核时,应区别家庭经济学生困难程度,按资助优先顺序依次为:(1)孤儿;(2)烈士子女(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3)无收入(指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4)重病户(指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5)低保户;(6) 双下岗(指父母均下岗);(7) 纯农户(指农村除农业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8)低收入(指其他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就学基本费用的情况);(9)其他。
三、录入说明:
1、报表使用Excel2003版本打开,请不要使用其他工具操作。
2、严禁修改本表任何表式,只允许录入数据。否则可能会发生由操作失误带来的数据丢失。
3、为保证数据的规范性,请不要使用粘贴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