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刘云山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意见》的落实,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
一、把握好核心价值观与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
最初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在又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础上提出来的,正如《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这四句话,实际上是对核心价值观和核心价值体系两者关系的一个基本定位。
把握好核心价值观与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首先要充分认识到两者的内在一致性。核心价值观与核心价值体系方向一致,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凝结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价值引领。核心价值观与核心价值体系都坚持重在建设,就是要弘扬共同理想、凝聚精神力量、建设道德风尚,都是为了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使我们的国家、民族、人民在思想和精神上强起来,更好地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把握好核心价值观与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还要认识到两者各有侧重,特别要看到相比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这样几个鲜明特点:一是更加突出了核心要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是一个系统性、总体性的框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的“三个倡导”,则更清晰地揭示了这个价值体系的内核,确立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二是更加注重了凝练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练表达,符合大众化、通俗化要求,便于阐发、便于传播。三是更加强化了实践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的“三个倡导”指向十分明确,每个层面都对人们有更具体的价值导向,是实实在在的要求,规范性和实践性都很强,便于遵循和践行。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为推进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有利于更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宣传普及、增强认知认同
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贵在知行统一,而知是前提、是基础,内心认同才能自觉践行,春风化雨才能润物无声。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一定要在增强认知认同上下功夫,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培育核心价值观离不开持续的灌输,抓好宣传教育始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和精神在人们心里播下种子,就能生根、开花、结果,就能转化为崇德向善的实际行动。要把“三个倡导”基本内容讲清楚,引导人们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要把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传播展示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阐释中国梦是当代中国人民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的形象表达,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最大公约数。认知认同不仅要体现在理性认知上,也要反映在情感认同上,真理的力量加上道义的力量,才能行之久远。这就需要找准宣传教育同人们思想道德情感的契合点,善于用讲故事的方式,宣传最美人物、弘扬最美精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小故事阐发大道理,做到深入浅出、情理交融。要善于运用大众媒体传播核心价值观,加强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最大限度地唱响正气歌,使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人们心灵的罗盘,成为人们情感的寄托。
培育核心价值观,重要的是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追求真善美的价值观,中华民族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每个人心底蕴藏的善良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就是我们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厚的土壤。要把增强全社会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着力点,引导人们辨别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自觉做到常修善德、常怀善念、常做善举。现在突出问题是,在一些领域和一些人当中,价值判断没有了界限、丧失了底线,甚至以假乱真、以丑为美、以耻为荣。一定要正视问题,把正面教育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热点问题引导与群众道德评议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树立正确导向、澄清模糊认识、匡正失范行为,形成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的思想道德舆论场,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培育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阶段,是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抓好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也就抓住了未来、管住了长远。要把青少年价值观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采取不同的引导方式,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建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长效机制。要以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整治网络环境,对那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让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源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充分汲取思想道德营养,结合时代要求加以延伸阐发,既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又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树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
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地创新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调研时指出,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增添文化的内涵、实现文化的关照,努力做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要结合“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讲清楚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价值观自信。要认真汲取中华文化的思想精华、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思想和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传统美德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当然,对待传统文化,也要辩证地对待,加强鉴别、合理扬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真正把中华传统文化这个宝库开掘好、利用好。
通过文化传承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既要有内容还要有载体,要有文化活动还要有文化产品。要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普及活动,在国民教育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更好地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人们心灵、陶冶道德情操。现在,一些地方举办的经典诵读、道德论坛、文化讲堂,利用传统节日举办民间民俗活动,都是弘扬传统文化的好形式、好载体,近年来开展的“我们的节日”活动已成为传承中华文化、建设精神文明的一个品牌,这些都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继续抓好。要深入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围绕反映中华民族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党史、国史,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制定工程规划、加强重点扶持,推出一大批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精品力作。这里还要强调,所有精神文化产品都应当有一股精气神,有利于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四、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实践
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在于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行动。参与面越广,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基础就越深厚。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教育和实践两手抓,以教育引导实践、以实践深化教育。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对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是具体的,必须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动员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三个倡导”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增强自觉奉行和日常践行的能力。要坚持不懈推动实践养成,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人们在实践中深化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要充分利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开展面向大众的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必要的礼仪活动,让人们更好感悟核心价值观的真谛和要义。活动不在多,关键要有效果。如果离开实际生活和工作去搞道德实践活动,不管口号提得再响,活动规模再大,最后只能是空对空。推动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一定要注意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实现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让人们便于参与、乐于参与。
弘扬正气,就得压住邪气。推动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还应当把抓建设与抓治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对人们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对那些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要充分运用舆论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予以遏制、加强惩戒,形成社会压力,决不能听之任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一直是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这方面的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远远不够,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下大气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秩序、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旅游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旅游中不文明现象日益凸显出来。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引导公众增强文明出游意识,不断提升道德素养,更好地塑造和展示良好国家形象。
五、党员干部要引领带动
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党员干部在弘扬先进思想道德上作出表率、见诸行动,就是重要的导向和最有说服力的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抓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带动整个社会出现新的气象。这深刻启示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抓好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
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就是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时代的先锋、社会的楷模。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保持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带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要求普通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当前,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方面,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重德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个“德”从根本上讲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让党员干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就要把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德”的要求、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到实处。对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及时提拔任用到合适岗位上来,形成鲜明的以德为先用人导向。对那些信念动摇、精神颓废的干部,对那些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干部,对那些在关键时刻逃避责任、引起民愤民怨的干部,要及时作出组织处理,决不能让“问题干部”消解思想道德建设的正效应。
六、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不仅是宣传部门的事情,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一定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级宣传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的重要职责,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谋划和督导,推动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中央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都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到各自工作中,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政策法律,对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使之有利于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政策措施都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止背离现象、脱节问题。要善于通过科学的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推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用有效的制度机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使违背核心价值观的现象受到制约。要加大对先进典型、道德模范的关心和帮助,不仅要给予舆论上的推崇和道义上的支持,还应当给予物质上的激励和生活上的关心,推动形成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机制,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
(《求是》2014年第2期)
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的重要纲领
――学习《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包心鉴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什么是我们的共同价值?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新形势和各种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和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如何凝聚我们的价值共识?这个重大问题,无论是对于党和国家,还是对于社会和公民,都既是一种时代性课题,又是一种历史性考验。顺应时代需要,紧跟实践步伐,整合人民智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把这24个字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这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是在全党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遵循。
着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国家价值目标,凝聚全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
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过来又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乃至决定性作用。国家的价值目标,直接决定着社会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着公民个人的价值行为。因此,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确立什么样的国家价值,历来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首要问题。价值目标是国家发展的灵魂和精神支撑。国家有目标,社会才有遵循,人民才有希望,这是一条历史的规律。
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国家价值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强烈的国家意识、浓郁的家国情怀,可以说是贯穿几千年中华文明发展史的一条精神主线。国泰民安、国富民丰,寄托着中华儿女对国家状态的企望;精忠报国、以身许国,表达着中华儿女对国家利益的奉献;国尔忘家、位卑未敢忘忧国,渗透着中华儿女对国家安危的忧思……如此等等具有深邃内涵和广袤张力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伴随着历史的步伐连绵不断,深深地融化在中华儿女的血液中,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坚韧精神纽带、砥砺中华民族的强大精神力量。
沧海横流,神州崛起。今天,经过改革开放洗礼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在传承优秀历史传统的基础上,正展示着前所未有的国家意志和国家力量。今天的中国,如果说有什么价值共识能够继续将亿万中华儿女凝聚在一起的话,那就是建设现代国家、实现民族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正是全党全社会共同认同的美好价值共识,是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价值力量,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内涵。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先是富强的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把摆脱贫穷、实现富强作为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富强作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警醒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时刻不忘历史教训,始终把注意力凝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上来。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定是民主的国家。人民民主是我们党高扬的光辉旗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既是国家形态,又是国家形式。只有坚定不移发展国家民主,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作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通过国家民主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国家民主意识的日益增强,不断启发人民的民主意识、培育人民的民主素质,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目标而自觉奋斗。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自然是文明的国家。国家的文明程度,直接体现着国家的性质与方向,直接决定着国家能否给国民带来安全与幸福。国家文明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文明,包括文明的国家制度、文明的国家形态、文明的国家行为;狭义文明,则是指文明的意识形态和思想道德。无疑,这两个方面,都是我们建设现代文明国家所必须达到的价值目标。文明作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以制度文明推进国家治理文明,通过国家的文明力量引导和涵养全社会的文明行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然是和谐的国家。政通人和,历来是国家发展的最佳状态。社会和谐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直接目标。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以国家的力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裂痕、倡导和谐共处、促进社会和谐,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国家力量。
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实践进程中相互渗透、融为一体,外化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发展战略,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魅力和广阔前景。
着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现代社会价值取向,凝聚全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
社会“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由一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构成的社会,链接起国家与国民个人,既是国家治理的行为基础,又是社会成员的行为依托。因此社会的价值取向,既深刻影响着国家的价值目标,又深刻影响着个人的价值行为。社会充满活力、健康有序,人民才能幸福,国家才有希望,这是无数事实所昭示的真谛。
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一个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自然会给个人带来愉悦的心境、积极的心态,激励人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营造和谐社会关系、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一个是非不清、良莠不辨的社会环境,带来的一定是贪腐成风、盗贼猖獗、世风日下,给人们心头蒙上一层阴影。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如果说有什么价值共识能够始终凝聚万众、催人奋进的话,那就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8个字,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现代社会的根本价值遵循。
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社会,一定是自由的社会。自由,历来是人类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美好价值形态。“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可见自由具有多么大的魅力;“不自由,毋宁死”,可见自由是多么珍贵!人类精神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则赋予自由以更加深刻的社会意义,明确把未来新社会定位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自由作为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确保公民自由权利,鼓励公民自由奋斗,营造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生动活泼、心情舒畅的社会环境,为每一个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条件。
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社会,一定是平等的社会。平等是人的最基本权利,是处理一切社会关系的最基本准则,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理想状态。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平等在推动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价值取向作用。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平等主要是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平等作为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通过平等的社会机制和价值引导,保障公民个人既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也保障每个人基于其社会贡献所要求得到的权利、利益和尊重。
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社会,一定是公正的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良性发展的最佳状态。古往今来,企求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千百万人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古代人们面对不公平社会发出的朴素呐喊;“铲除特权”“天下为公”,是近代仁人志士面向不公平社会发出的战斗纲领。只有以全体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公平正义才成为一种可能。今天,公平正义价值理念已经深深地融入我们的社会机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成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强大推力。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加快建立以权利公正、机会公正、规则公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从而在更加公平正义的基点上造福全体人民。
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社会,一定是法治的社会。法律是公众的意志,法治是社会的规则。根源于物质生活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对公民个人行为起着巨大的保护作用,对一切违悖公民利益和公众意志的行为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今天,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步伐,已经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声和迫切要求。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切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遵法守法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自觉的行为习惯,让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中享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实践进程中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外化为社会全面治理和全面进步,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依靠全体人民力量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全的共同家园。
着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现代公民个人价值准则,凝聚全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
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都离不开无数个体人的活动。轻视人的个体价值、剥夺人的个体自由、扼杀人的个体创造,是一切存在着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国家与社会的共同特征。以人民当家做主为本质的社会主义社会,为公民个人自由全面地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建设现代国家,发育现代社会,离不开公民个人的能动实践和自由创造,更离不开公民个人良好价值理念的养成和价值行为的校正。
无数事实表明,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价值理念,不仅直接决定着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处事行为以及社会效果,而且直接影响着一定范围乃至整个社会的风气状态,甚至有可能影响到国家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注重国家层面价值目标的确立和社会层面价值取向的定位,而且要注重公民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的养成。相对于国家层面价值目标和社会层面价值取向来说,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更具有广泛性、渗透性和大众性;在广泛的社会领域深入开展涵养公民个人优良价值观的实践活动,不啻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工程。
具有良好素质和行为规范的公民,应当是爱国的公民。爱国主义是凝结民族力量的核心纽带,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一个公民起码的价值遵循。千百年来,无数仁人志士、英雄儿女为着祖国的安危奔走呼号、抛洒热血,为着祖国的强大辛勤劳作、无私奉献,这是我们的祖国历尽苦难走向辉煌的最强大精神力量。爱国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让爱国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扬光大,使之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基础力量。
具有良好素质和行为规范的公民,应当是敬业的公民。“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勤奋工作、爱岗敬业,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人生的价值,只有在平凡岗位上踏踏实实地敬业奉献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只有在各自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才能达到。敬业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引导和激励每一个公民把实现中国梦的远大理想融化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中,辛勤劳动、扎实奉献,在辛勤劳动中创造幸福,在扎实奉献中实现梦想。
具有良好素质和行为规范的公民,应当是诚信的公民。“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优秀品德,是我们的先人留给我们的最珍贵精神财富。一个人只有诚实,才能获得别人的信任;只有守信,才能获得别人的支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需要每一个公民用诚实守信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需要每一个公民用诚实守信共同维护。诚信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道德元素,通过每一个人对诚实守信的自觉坚守,共同建构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德支撑。
具有良好素质和行为规范的公民,应当是友善的公民。“忠厚传家久,积善有余庆”,友善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优秀的遗传基因。一个人,只有心怀坦荡、友好善良,善待他人、善待社会,才能获得他人的理解和社会的信任,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从而心情愉悦地生活和工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友善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于,在全社会褒扬友善之举、吹动友善之风,让友善成为净化社会风气、密切人际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强大道德力量。
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实践过程中相互影响、不可分割,外化为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为和共同习惯,从而使每一个人在潜移默化中得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集聚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作者系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基础与本质
陆晓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识如何形成
党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在学术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由于“自由”和“平等”在过去的党的重要报告和决议文件中没有提出过,因而引发不同声音。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之处就是提出新的社会价值――自由、平等、民主等,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当然这些价值还没有得到实践的检验,对它的态度是 “倡导”,所以应该把它看作是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另一种观点不明白为何要把我们过去斥之为资产阶级虚伪价值观的“自由”、“平等”等概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认为其是虚幻的,没有现实基础,与今天的市场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甚至是矛盾的。
这两种观点的共同之处是,都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乏现实基础,要由将来的实践来检验;或者是与现实经济基础相矛盾的虚幻构造,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如果回顾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上价值取向的发展,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有宪法和党的文件基础的。早在1949年建国初期作为临时宪法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纲中,“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就有“民主”和“富强”的价值取向;在社会和公民层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妇女在政治、经济各方面 “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等条款中,就有“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取向;在“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中,也有公民道德素养的基本要求。1954年的我国宪法在民族关系中增加了“友爱互助”的表述。改革开放初期,党的十二大上提出了“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把党的工作中心转到经济建设的同时,强调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一起抓。
随着改革开放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党中央注意到“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2004年宪法和2005年十五大报告中,国家层面的奋斗目标也表述为 “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十六大后,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这一社会的基本特征,并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立和谐社会和文化强国的兴国之魂。为了更好地“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凝聚全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经过十八大进一步概括提炼,形成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核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国家层面上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上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层面上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由此可见,这24个字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内容的首次表述,也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党全社会形成的历史共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的生产方式包括人自身的生产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除了这两种生产以及受它们制约的精神的生产之外,还有一种生产方式往往为人们所忽略,即人的社会生活的生产。而社会生活的生产并不直接或完全随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并不是完全以经济基础为转移的。如果这个核心价值观确实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中起作用,那么即便不是经济基础,也是有现实基础为背景的。例如,维系人自身生产关系和人社会生活关系的伦理规范或伦理秩序,类似父慈子孝、尊老爱幼等,并不是直接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基本的传统道德观念仍能绵延至今,能够为不同经济基础的社会形式所承继。
其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文明化趋势,充分肯定了它对人的个性、自由和权利的解放意义,充分肯定了它在流通领域中发展出来的自由、平等、所有权等价值观念的历史进步意义。但是,马克思从道德上揭示了资本主义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剥削、不平等、异化、金钱关系、拜金主义等现象,从而表明了马克思并非全盘否定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而是要将它们推进到生产领域,否定它们在生产领域中的形式性、虚伪性和不彻底性,并认为这些道德问题及其形式性虚伪性和不彻底性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由其内在活生生的矛盾所决定的。因此,只有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最终消除这种矛盾及其不道德问题的根源。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进行了一场马克思意义上的利用资本、利用市场的伟大实践。走市场经济之路,使我们的整个经济转型为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生产,一方面它极大地激发经营者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不顾一切狂热追求利润增长的驱动力,产生了把所有使用价值包括权力、职业和人际关系都变成可以用金钱交换成商品的不良趋势,产生了经济社会化的趋势,造就了权钱交易、假冒伪劣等诚信问题和拜金主义的经济丑陋现象。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这种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方式,在流通领域用市场的语言表达了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自我利益的要求,但在生产领域中同样出现了违背上述价值形式的虚伪性和不彻底性,出现了非人待遇、异化劳动、相对贫困化等问题。所以,一方面市场经济为十八大所倡导的自由、平等等价值观提供了现实的基础,但是另一方面,它也向十八大所提倡的公正、和谐等价值观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全面深化改革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强调全面深化改革,针对市场和资本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包括道德造成的巨大冲击和影响,提出建设新型社会的积极资源和推动力量,也就是说,用从制度体系上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方式,回答了这一严峻挑战。
首先,用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恰当处理了市场经济的两重性矛盾趋向。十八大对市场经济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的定位和表述,具有三大重要意义。一,它表明中国共产党坚持并实践马克思充分肯定的流通领域中发展自由、平等、所有权和个人利益的道德正当性和历史进步意义,充分肯定的对人的个性、自由和权利的巨大解放意义。二,它表明中国共产党清楚地认识到,市场只是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不是起全部作用,政府只是转变职能,并没有放弃职能。这也就是要求政府在价值观和社会道德建设上,坚持公正、文明、和谐等原则和价值取向,抑制市场经济的唯利是图、极端个人主义、经济社会化等负面趋向。三,它表明中国共产党从体制上找准了腐败的七寸。通过确定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搬掉过多干预经济的权力之手,割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根源,在权力与资本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没有可用来交换金钱的权力,也就不能吸引用以交换权力的金钱,从而抑制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市场的负面冲击得到抑制和正面引导,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正面价值和进步作用。
其次,用深化国企改革,明确表明了社会主义导向,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一,强调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二,明确规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点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变了过去本着 “赚钱”的原则和“大一统”的市场化道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纠正了一些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倾向。三,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四,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包括以市场化机制和效率导向的初次分配、政府调节和公平正义的再分配等。这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和导向的改革,并不是孤立的,它代表了未来的一种方向。这也可以说在生产方式的性质上改变了雇佣劳动的性质,从而有利于破解了不平等、异化等难题。
第三,从制度上把市场和资本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包括道德造成的巨大冲击和影响,转变为建设新型社会的积极资源和推动力量。市场经济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造成的巨大冲击和影响,尤其是制度碎片化的特征,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改变这种碎片化状况,构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必然涉及到而且要求回答按照什么规范价值来构建的问题。可以说,由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为这种构建做了价值观上的准备,为即将构建的制度体系打造了价值标杆和精神龙骨。
(作者系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